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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9-05-28   浏览次数:255

体育教师教学规范

 

1. 教师应具有存志高远率先垂范的品质,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严谨笃学态度和较高业务水平。

2. 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把以人为本、“健康第一”做为我们教育和教学的指导思想。服从组织分配,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3.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是指导我校体育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和指导性文件。应认真执行《大纲》,这是上好体育课的基本保证。

4. 能主讲2门以上课程教学内容,讲解简明达意,示范力求完美准确,教法多种多样的组织教学。

5. 要实行民主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教学活动,了解和掌握学生体质和健康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学生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对学生个性发展和体育能力的培养。

6. 认真备课,编写好学期教学日历,写好每周教案,做好课前一切准备工作。上课时要向学生公布“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及课堂要求。课后做好小结,认真填写“备忘录”。

7. 教师应提前五分钟到场地,按时上课下课,上课着装,要整洁得体,仪表大方,不能带墨镜、手饰,不能带手机。做到身体力行,为人师表。

8. 充分利用体育教学的特点,教学中要以人为本,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团队精神的教育。

9. 因故不能上课者,一般应提前一天向教研室主任申请,征得同意后,填写代课申请表备案,同时上报部办公室。

10. 要认真学习和执行《体育教学中预防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规定》的要求,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密组织教学,尽量避免运动意外伤害的发生。

11. 严肃课堂纪律,每次课都要点名考勤,对缺席者要做详细记录,每学年将累计的出勤次数填在考核簿上。个别违纪学生,劝导不听,严重影响教学者,有权停止学生上课,以旷课论。

12. 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严禁打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讽剌和挖苦学生。

13. 考查、考试、批改试卷及评定学生成绩时,要严格按《体育课程考试大纲》执行。公正准确,认真填写成绩,严禁徇私舞弊。

14. 不允许私自请人代课、代别人课、调课,擅自停课、缺课、离岗,涂改学生成绩。这些均视为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15. 爱护体育场地器材,加强使用管理,按时送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00五年五月

 

 

 

学生体育课堂守则

 

1. 学生是体育课的主体,应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积极主动的参加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体育能力、知识和技能,达到增进健康的目的。

2. 上课时,应尊敬教师,爱护同学,团结友爱,文明礼貌,互帮互学。

3. 听从教师指导,执行预防伤害事故的规定,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打闹、撕扯,严禁做规定以外的活动。对严重影响课堂教学,不听劝告者,教师有权要求停止上课,按旷课论处。

4. 认真准备和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如领作准备活动,练习小组组长、裁判和竞赛组织等培养学生自觉锻练的能力。

5. 学生应提前五分钟到场地准备上课。协助老师做课前准备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6. 学生上课时,要认真参加考勤,每学期必须上满规定的课时,不足者要在本学期向任课教师申请补课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要重修。

7. 上课着运动服装、运动鞋、整洁轻便,不准戴帽子、手套、围巾和手饰,不准带手机、传呼机。

8. 爱护场地、器材。丢失或损坏要赔偿。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00五年五月

 

 

 

体育课程考核规定

 

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学生成绩考试考查暂行规定”和学籍管理的办法,结合体育教研部的实际情况,对我校“体育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1. 体育课程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学习成绩评定是体育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在于检查教与学的质量和效果,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自觉地锻炼身体,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强化终身体育意识。

2.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课程考核大纲》是我校评定学生体育课成绩的唯一依据,教师和学生都要认真执行,严禁随意改动,要维护它的法规性和权威性。

3. 根据考核要求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开学初向学生公布,以便促进学生积极锻炼,及早准备,争取优异成绩。

4. 体育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任课教师应在规定的考试周,组织考试。

5. 规定的考试内容,学生必须全部参加考试,否则,不予评定成绩。出勤达不到规定的学时数者,不准参加考试。要重修。

6. 学生上课出勤情况是考核的一部分,并实行一票否决。规定体育课出勤不得少于本学期规定课时的1/3,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因故缺课时,向任课教师申请补课,应在考试前补满。

7. 允许学生申请第二次考试,二次考试以最高分数的成绩为最后成绩。

8. 因事、因病不能考试的学生,由本人提前向任课教师申请缓考,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后生效。补考时间一般在下个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考完。旷考的学生,按零分记入。

9. 体育成绩不合格者,完不成学期规定的学时数者,考试违纪者,实行重修。由学生在下一年度第一周到体育教研部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重修的内容、时间由教研室主任安排。

10. 对康复班的学生、残疾学生,其成绩原则上按“及格”“不及格”计入成绩,对个别表现好的可适当加分。

11. 对进步幅度、学习态度的评价,要根据学习过程中积累的材料,本着激励和发展的宗旨,进行分等划块评分。

12. 我校学生毕业时,开体育课的各学年体育成绩,均需达到合格标准,准予毕业,发毕业证书,否则按肄业处理。

13. 体育课成绩考核,教师应认真负责,公正、准确。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组织好考场。如发现教师和学生在考试和评定成绩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行政处分。

14. 每学期课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对待、客观评定每个学生的体育成绩,及时工整的填定上报成绩单,没有成绩的学生要注明原因。成绩不能涂改,涂改无效。并附不及格学生的名单一份。

15. 提前修满学分毕业的学生,由任课教师按以学过的学年成绩评定是否毕业。由教研室报教学主任审批。

16. 我校规定一、二年级学生体育课为必修课,三、四年级为选修课。选修课程只上1224学时的专项课,通过后得一个学分,上课的基本要求和考核规定同必修课规定,选课程序按学校规定办理。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00五年五月

 

 

 

体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检查、评价和管理,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增强,特制定本办法。

1. 由部主管主任牵头成立体育教研部教学委员会,由教学质量检查组、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参与教学工作的决策,检查和了解教学情况。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2. 开学初,由教学部下达给教师教学任务,教师根据体育教学大纲,编写本学期个人所任所有课程的教学进度,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施行。

3. 教师上课要有规范的教案,对教案写的不认真,有较严重缺欠者,限期重写。

4. 检查看课。分系统检查、期中集中检查和平时检查三种。系统检查由部里提出本学期受检查教师名单,教学检查组负责跟踪看课,期中检查是由体育教研部确定检查课、公开课、示范课的教师人选,组织全体教师看课,并进行评课。平时设教学值班主任检查,督导组成员受学校委托全面检查教学质量。

5. 教研室主任检查看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学期中检查教师的教案,考核簿给予评价。

6. 教师在首次上课前,新开的实践课程和理论课要进行试讲,经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才可上课。

7. 体育教研部领导每学期看课不少于8次。对新授课教师必须亲自听课一次。学期末由教学副主任及教研室主任审阅全体教师教案,并做出评价。

8. 为了了解学生对体育课及任课教师的评价,部规定每学期期中由各教研室主任召开教学相长会一次或两次。期末由部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情况。

9. 根据学校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办法》,每学期由部领导和专家组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方法按学校规定的执行(见教师手册),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业务考评、申报教学奖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10. 对达不到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的教师,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权制,体育教研部不予推荐申报。

11. 对于教学效果一贯较差或不完成教学工作或有重大教学事故或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上报学校给予暂停上课,或取消其授课资格处分。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00五年五月

 

 

 

 

 

 

 

 

 

 

 

 

 

 

 

 

 

 

 

 

师资培训和业务提高管理规定

 

体育教研部积极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各种类型和各学科的业务活动,尽快培养一支具有高学历、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为使这一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体育教研部支持教师参加进修学习、业务培养和攻读学位。组织教师外出学习、考察、参观和承担社会工作,开扩视野,更新知识、提高能力。

2. 体育教研部定期邀请有关专业的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座或讲课,由部做出规划和安排。

3. 教师每年应向体育教研部报告自己在本学科上的主攻方向,也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进修、培训或攻读学位的书面申请。

4. 体育教研部对具备条件的骨干教师,积极争取公派出国机会和创造条件做出国准备。

5. 新调入的人员,工作满二年后可报考不脱产在职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后可报考脱产在职研究生。

6. 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或攻读学位期间,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拿到学位证者,享受学校相关待遇。

7. 积极鼓励教师学习计算机知识和外语。凡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外语等级考试并获得等级证书者,体育教研部将根据所获等级,对其进行奖励。

8. 坚持多年的每周一次集体业务提高和教法研究,教师应积极参加认真对待,注重对业务能力的再提高。具体内容由部和教研室确定。

9. 认真备课,聘请有经验教师做指导教师,应按体育教研部的要求制定完善的计划、进度及考核标准。考核成绩记录个人业务档案。

10. 外出活动,实行全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相结合的原则。学习、进修、会议、参观等,一般每学期根据部里条件,个人表现,只派出一次,时间由外事活动性质决定。社会裁判每学期一般只能参加一个赛会的裁判。

11. 外出人员应由各教研室主任提出具体意见,经部批准生效。按交接课的具体要求办理,安排妥善后方可离校,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请假,回校后向教研室和体育教研部领导汇报。

12. 外聘裁判、会议、学习、进修等,以对方单位给部里的公函为据。给个人的函件不予考虑。

13. 部内与外出参加的各项业务提高活动,均进行考核,包括出勤、表现等。外出培训教师应交考核成绩及鉴定材料,外借人员应有鉴定,统一装入本人业务档案,做为考评依据。

14. 外出人员的经费问题:直接由体育教研部派出的人员,经费由部里或学校负责,个人参加论文报告会、论文评审费、出版费、社会组织年会等,原则上经费由个人负责,特殊情况由部里支助。外单位聘请的裁判(不含随队裁判),经费由聘请单位负责,体育教研部扣除外出期间的教学酬金。

15. 对公派、自费等出国人员、外调人员的待遇,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00五年五月

 

 

体育教学中预防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规定

 

科学的体育锻炼能给学生带来精神的愉快、身心的健康和意志顽强。如果在运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特别是重大人身事故,将会给学生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终身痛苦。对教风、学风、学校声誉和体育运动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为防患于未然,必须加强教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加强对教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肃教学纪律、完善安全措施,努力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杜绝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 教师应加强和提高对体育运动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写进教案中。

2. 开学初和每次课都要根据本门课程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知道本门课哪些地方容易出现伤害事故、如何避免发生、出现后如何处理等。

3. 教学课和训练课等体育练习前都要认真做好一般准备活动和专项准备活动,使身体各部位都能适应教学负荷的要求。

4. 教师应认真备好课,按教育规律、教学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和运动生理规律,进行科学安排和精心组织。

5. 上课前要认真检查场地和器材,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场地管理人员提出解决。

6. 教师在课上,应对学生提出教学要求和上课纪律要求,学生可以做什么动作和不允许做什么动作,允许在什么范围活动和不允许在什么范围活动,允许拿什么器材和不允许拿什么器材,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有些项目要认真做好保护动作。

7. 发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及时处理和急救,如发生重大事故,一定要找就近的老师参与或报告部里,保护现场,并立即将学生送往医院或呼110提供缓助。善后要详细填写伤害事故报告表和书面报告。

8. 学生应提高对安全上课意义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自我控制的能力,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9. 学生上课必须遵守和执行“学生上体育课守则”,听从教师指导,严禁做教师规定外的运动,乱拿器材,严禁在课上同学间嬉戏、打闹、撕抓及力所不及的动作。

10. 学生上课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按正确的练习方法和技术动作进行练习,练习时要“瞻前顾后”,不要随心所欲、自作主张。

11. 参予对抗竞争激烈的运动时,要按规则执行,服从裁判和教师指导,有可能造成自己或对方伤害的动作坚决不做,“宁丢一球、不伤一人”。

12. 体育场馆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上课用的场地、设施器材,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整,把易出现伤害事故的隐患在上课前解决。

13. 有些运动场地要有明显的安全线,如男子健美场地、投掷场地、跳高、撑竿跳高场地等。

14. 教学伤害事故分为一般伤害事故和重大伤害事故。一般伤害事故指:擦伤、挫伤、扭伤、轻度摔伤。

重大伤亡事故指:骨折、休克、严重脑振荡、颈腰椎骨折、脱位、大出血、溺水、死亡。

15. 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体育教研部领导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16. 教师、学生和场地管理人员在教学和体育运动中违反上述要求,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00五年五月

 

 

 

体育教研部教学督导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以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调研和咨询的作用,根据学校的督导组管理条例中的精神和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一、督导组构成

1. 督导组在学校教务处领导下,受体育教研部部主管主任的委托开展工作。

2. 督导组成员

1)督导组成员由主管校长聘任,任期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愿意,可连聘连任。

2)聘任时适当考虑本人专业、在职和退休人员比例。

3. 督导组成员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的本单位教师(含退休教师)。

2)热爱教学工作,严谨笃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重视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积极参与和关心教育与教学改革。

4)具有综合归纳、协调评价能力,办事公道、认真负责。

二、督导组职责

1. 对体育教研部部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决策起咨询和参谋作用。

2. 受主管主任的委托,对体育教研部的教学工作现状和教学改革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

3. 受部教学委员会或主管主任委托参与体育教研部有关奖项的预审工作(优秀课程、教改立项、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优秀奖等)。

4. 协助主管主任进行各个教学环节(理论、实践课、考试等)的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

5. 协助主管主任做好青年师资建设规划及培养工作。

6. 协助主管主任做好教材建设和编写工作,并对教材的选用提出建设性意见。

7. 聘请参加体育教研部教学值班工作。

三、督导组成员的考核

1. 督导组的工作应接受教务处和体育教研部的检查与考核。

2. 督导组应在每学期初写出学期工作规划,学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同时交教务处和体育教研部各一份。

3. 学校和体育教研部对工作突出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能履行职责的应给予帮助,直至解聘。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00五年五月

 

 

体育教学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教学资料的搜集和归档立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看到福建工程学院的体育教育教学的发展过程,记录它的真实历史片段,汲取其宝贵经验及教训,展示它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对现在和未来体育事业、我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为此,制定体育教研部体育教育教学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档案管理小组:全面负责规划、制定方案,界定搜集、编制资料和使用的管理,对外交流。由主管主任,部行政办主任和行政秘书12人、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2. 由主管主任任组长,部行政办主任为副组长,行政秘书负责日常工作,其余为组员。

3. 设立体育教育教学档案室。

4. 档案室的所需经费由体育维持费支付。

二、立档内容

1. 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教育厅、体育局及学校下发的各种文件。

2. 体育教研部的各种教育教学的文件和材料。

3. 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含个人规划简历、教学文件、教学总结、工作总结汇报、教学科研业绩、奖惩材料、各种报表、职称晋升等)。

4. 凡是上报的个人或集体的材料,都要复印一份分别存入公体部档案中。

5. 学生体育成绩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和统计资料。

三、管理办法

1. 所有收录的材料尽量保持原件、原样、原始、整洁、规范。

2. 档案要有专人个体负责,负责收集、整理、编排、装订、维护、保管、出借等事项。

3. 归档时要按各类别详细编写目录条款一览表和细目,个人档案要按人头立档,按年分类整理成册。

4. 根据一览表,用专用档案夹把归属材料装入。在封面上标明内容题目,在侧面填写目录编号、标题,使人一目了解。整齐放置在档案柜或架上。

5. 借用或归还档案要认真填写登记册。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6. 要爱护档案材料,管理人员要经常整理、维护和打扫卫生。借阅人员要小心翻阅,不要弄脏和损坏。如有损坏和丢失材料要追究个人责任。

7. 实行人工管理与微机管理相结合,逐渐实行管理的系统化和计算机网络化。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00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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