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工院体育〔2016〕15号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导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师资队伍建设,完善青年教师培养体系,支持青年教师迅速发展,部门决定实施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为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指派学术造诣深、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在一定时间内担任导师,通过“传、帮、带”,使青年教师尽快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要求。为规范和落实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部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青年教师培养要求 (一)培养范围 1.新参加工作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青年教师; 2.外单位调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高校经历不足一年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年限 新进校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和培养的时间为一年; (三)培养内容及目标 1.在导师的指导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有详尽的听课记录,并就听课心得定期与导师沟通; 2.在导师的指导下,掌握承担或将要承担课程的主要内容,能够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编写教案、命题制卷、选用教材及参考资料; 3.进入导师所在的课题组、科研团队、教学团队,熟悉科研活动过程,参与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的选题、立项、组织与验收鉴定等; 二、导师的选任与职责 (一)青年教师的导师应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多年,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 (二)新入校青年教师的导师由部门一月内予以确定,经青年教师本人和导师双方同意后,报部门备案。 (三)导师每年原则上可新指导1名青年教师,最多同时指导2名青年教师。 (四)导师职责 1.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2.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承担或拟承担的教学任务,指定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授课技巧等各个教学环节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辅导青年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熟悉教学内容和教学器材及场地;检查青年教师教案、课程进度、教学效果、辅导练习等各个教学环节,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帮助青年教师了解所在学科科研情况,合理选择并确定研究方向,参加本人的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研究工作。培养期内,指导青年教师申请研究课题,指导撰写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科技论文。 三、培养工作考评 (一)导师在完成阶段性指导后(以学年为单位),由所在教研室指导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培养计划完成情况,青年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含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学任务书、教案等),教学效果(包括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结果、学生对教师任课的反馈等),听课记录,参加科研情况(在何课题组,从事科研任务等)。 (二)考评程序 1.青年教师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指导教师年度考评表》,由导师认可签字后报所在教研室; 2.部门组织考评小组确定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并报体育教研部备案。 四、组织领导 体育教研部对各教研室导师制度落实情况和考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对落实情况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各教研室要充分重视和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并可根据本单位课程特点和青年教师成长需求,结合上述内容自行制定本单位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实施办法。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 2016年11月